广西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组建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15-12-18

 

广西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组建工作方案
(修订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及全国、全区的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速我区学前教育职业教育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发展进程,积探索高校与中职学校、幼教机构、行业组织合作培养人才的模式,加快广西学前教育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培训,提高幼教机构教师队伍质量,共同打造广西学前教育专业性职教品牌,为广西学前教育发展服务,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指导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特组建“广西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以下简称“集团”)。为做好集团的组建筹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 组建集团的目的、意义
(一)组织学前教育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与行业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信息互通和办学、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二)加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搭建协同育人平台,创新学前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有效实施工学结合,迅速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地方、行业能力与水平。
(三)满足广西学前教育发展对学前教育专业技能型人才的需要,促进广西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四)充分发挥院校人才优势,为幼教机构管理、保教队伍建设、教科研究、品牌打造、形象宣传、标准制定等提供智力支持。
(五)发挥行业优势,对幼教机构管理政策、队伍建设等提供咨询服务与技术支持。
二、集团的性质
本集团是由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牵头,联合举办学前教育专业的高校、中职学校,以及幼教机构、行业、学会、科研院所、相关行业等法人单位,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组建的跨地区、多功能、多层次、综合性的产学研用创结合的非法人职业教育集团。
本集团接受自治区教育厅领导。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职业院校、幼教机构、科研院所、行业学会均可申请加入本集团,成为本集团成员单位。本集团内部各成员原有的行政隶属关系、管理体制和人事关系不变。各成员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各自的法人地位不变。
三、集团的目标和任务
(一)集团的目标
通过组建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促进资源的集成和共享,加强高校、中职学校、行业学会、幼教机构之间的全方位合作,促进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上与幼教机构实行“订单式培养”和“零距离对接”,形成院校与幼教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推动院校和幼教机构共同发展,使院校办学和幼教机构经营获得双赢, 以此提升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的综合实力,为广西学前教育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实用型技能人才。
(二)集团的任务
1.搭建协同育人平台推动校园深度融合。
以职教集团为平台,以学前教育人才协同培养为利益共同体,重点研究、推动校园“八个共同”合作模式,即“共同制定培养标准、共同完善培养方案、共同构建培养体系、共同开发教材、共同组织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训基地、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和共同评价培养质量”,制定集团师资互聘管理办法、校园合作横向课题研究管理办法、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等,创新“校园融合、岗位对接”人才培养模式和“工学结合、情境模拟”的课程教学模式,推动校园深度融合。
     2.创新学前教育师资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深化学前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设计基于《幼儿园教育专业标准》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课程体系。课程体系注重理论和实操相结合、强制性和选择性相结合、全面性和基础性相结合。调整课程结构与内容,完善教学管理与评价,推进专业课程体系和教材的有机衔接,聚焦于幼儿教师全面素质与能力的提升,促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培养途径优化,满足学生多样化、高层次、高质量的学习需要和就业需求。
     3.组建集团实习实训基地联盟,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网络。
探索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和幼儿园师资需求的无缝对接新途径,建立职教集团联盟(含省内外、香港、台湾等地的幼儿园、早教机构等),建立就业信息网络通道,使人才供求信息得到及时发布,定期以集团名义举办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积极探索通过市场化方式提高集团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4.建立集团各类人员竞技平台,展现学前教育师资风采。
每年举办一次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炊事员等各类幼教工作者的职业技能竞赛,同时积极开展集团内单位成员各类评优评先项目,展示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教师、幼儿园一线员工风采,提高学生、在职教师以及幼儿园教师、保育员、炊事员等各类幼教工作者的职业技能水平。
     5.开展教学、科研、培训资源开发,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通过集团工作的开展形成生源链、产业链、师资链、信息链、成果转化链、就业链,共享多方资源,促进集团各成员单位的共同进步、提高和发展。具体包括广西学前教育配套教材、课程及教玩具的研发、制作和出版,远程教育、教育云系统开发,学生实习和就业以及其他学前职业教育相关服务;遴选、推荐优质、有益的学前教育相关产品;打造各级各类培训品牌,形成培训超市,为幼儿园提供各种岗位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为各高、中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提供职业资格培训等。
    6.做好行业相关调研评估工作,为政府做好决策咨询服务。
 结合专业特点,聘请学前教育专家、幼儿园知名园长、行业协会专家,组成集团学前教育政策研究委员会,协助政府完善学前教育行业规范, 做好学前教育行业调查、市场分析和评估工作,关注家庭、幼儿的需要和发展实际,做好学前教育人才需求预测和培养规划,提供政策咨询等技术服务,定期发布《广西学前教育行业白皮书》。
    7.建立集团视觉识别系统,推动集团品牌打造和传播
通过集团视觉识别系统、集团网页、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宣传集团成员单位,发布用人单位信息;宣传集团成员学校的办学模式、人才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学生风采;发布毕业生就业信息;交流校企双方对人才培养模式、岗位要求、员工素质的意见与建议,搭建信息交流平台,进行集团品牌传播。
    8.与国内外学前教育相关机构合作,开展国际、国内各类交流活动。
建立与国内外学前教育及相关机构交流、合作渠道,丰富、完善专家资源库,举办学前教育各类会议、比赛活动,举办境外各项培训活动,开展国际、国内各类交流活动。
    四、集团组建的原则
根据学前教育类专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时借鉴和吸纳国内外联合办学的成功经验,在组建广西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中遵循如下原则:
(一)自愿参加原则。在集团组建过程中充分尊重各成员的意愿,参加自愿,退出自由。
(二)优势互补原则。以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优势为目的,实现成员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三)互利共赢原则。集团成员之间以专业为纽带,加强紧密合作,共生存、共发展,实现互赢。
(四)权责利对等原则。集团成员间法律地位平等,成员间的协作依靠权责利分明的多边契约关系。每个成员依据其在集团中的作用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及职责,并且以章程的形式将权责关系予以明确。
    五、集团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
    广西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在自治区教育厅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加强集团的建设与管理,成立广西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理事会和集团监事会。
(一)广西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理事会
理事会由各成员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可推荐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担任理事。理事代表本理事单位参加集团工作及活动。理事会设立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和理事若干名。
理事长由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担任。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由集团成立筹备会议推荐候选人提交集团第一次理事全体成员会议选举产生。
理事会根据平等公正、互利共赢的原则,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通过。理事会具体职责如下:
1.确定集团发展的规划、方针及目标,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2.统筹各成员单位的资源利用与共享,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关系;
3.制订或修改本集团章程,研究各理事单位的重要提案;
4.审核和接受新的成员单位。
5.选举和任免理事会领导人员;
6.审议理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工作方案,并监督执行。
7.审议和决定集团的有关重要事项。
理事长主要职责:
1.主持召开集团理事大会;
2.向理事大会作年度工作报告;
 3.主持集团日常工作,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4.协调集团内各成员单位相关事宜。
副理事长、常务理事主要职责: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完成集团内的各项任务。受理事长委托,常务理事全面主持集团工作。
(二)广西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监事会
本集团设立监事会,其成员5。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在集团成员单位中选举产生或更换。本集团理事长、理事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监事长列席常务理事会。监事会会议实行1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本集团财务;
2.对本集团理事、主要负责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本集团理事、负责人的行为损害本集团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三)广西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工作机构
理事会下设专业建设委员会、学前教育政策研究委员会、培训工作委员会、校园合作委员会、实训基地建设委员会和就业指导工作委员会各委员会分别设主任1名、副主任6名,委员若干名。主任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审议通过;副主任由理事长提名,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主任、副主任任期与本届理事相同。秘书处和各工作机构设在理事长单位,办公场地和设备由理事长单位提供。
1.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6名。秘书处负责处理集团日常事务。
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
(1)完成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定的工作,完成理事长交办的日常工作。
(2)创建集团网站、公众微信号并维护其正常运行;
(3)负责集团的宣传和有关文档的管理工作;
(4)负责筹备召开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集团年会,起草会议文件,撰写工作报告;
(5)负责集团的联络工作;
(6)负责集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督促各专门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
(8)负责集团的财务管理;
(9)定期向成员各单位发布集团活动简报。
2.专业建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根据学前教育及相关行业的需要,研究并提出专业建设意见。
(2)关注集团教学状况,推进教学质量建设。
(3)加强集团内部教育教学研究,推进教学改革。
(4)深入实习实训基地,加强学术交流及专业调研,研究修订实施专业教学计划,推进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
   (5)研究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教学技能规范,举办技能大赛。
(6)协助校际之间开展横向课题研究,促进学校科研发展。
3.学前教育政策研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协助政府完善学前教育行业规范。
(2)协助广西教育厅做好学前教育行业调查、分析和评估工作,每年发布《广西学前教育行业白皮书》。
(3)为相关单位和部门提供政策咨询等技术支持服务。
(4)为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提供政策意见。
4.培训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关注行业需求,开展集团内部成员单位教师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业务。
(2)协调集团内的培训资源,共同承担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县级等各级各类培训业务。
(3)利用集团内现有职业资格鉴定站(点),积极开展学前教育类职业资格鉴定等工作。
5.园合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关注校园双方需求,及时为学校和幼教机构传递相关信息,为校园合作搭建合作平台。开拓幼儿园(早教机构)管理、教育教学技术服务市场。
(2)协助学校与幼教机构共同开展专项课题研究,指导实施集团内的相关科研合作及技术服务。
(3)协调整合集团内的技术服务资源,开展对集团成员单位的技术服务。
6.实训基地建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根据学前教育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制定集团实训基地联盟建设规划。
(2)整合集团内部实训实习资源,实现集团内的资源共享。
(3)根据需要不断开拓和建设高质量的实训基地。
7.就业指导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调研和预测人才需求和培养规划,向集团提出招生需求及预测。
(2)加强用人单位意见调查,为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建议。
(3)协调人才的就业和双选工作。
 六、集团组建工作时间安排
组建过程计划分如下几个阶段进行:
1.筹备阶段(201511-12月)
201511月召开广西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筹建工作研讨会,确定职业教育集团成立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完成组建集团的相关前期工作的调研和相应文件的起草。
201512月,联系高校、中职学校、幼教机构、行业学会等相关领导,为集团成立达成共识。召集主要成员单位召开集团筹备会议,就集团章程、理事会等有关机构候选人、成立大会议程、成立大会方案等问题进行讨论和明确。确定成立相关事宜后向教育厅报批。完成集团成立的相关各项材料、做好成立大会会务准备和嘉宾邀请。
201512月中旬召开集团成立大会,报教育厅备案。
(二)运营初期阶段(201512-201612月)
1. 201512月集团成立大会的同时召开第一届第一次常务理事会,制定集团工作计划,研究和确定校园合作、校际合作的项目、内容和方式等问题。同时成立各种专业委员会,选出各委员会成员,制定各委员会工作计划,建立工作联系机制。
2.20161月各专门委员会正式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略)。
(三)发展壮大阶段(2017年以后)
1.召开年度大会,总结集团运营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管理运行机制,为集团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2.广纳新成员,增强集团发展后劲;
3.积极开展专项活动,主动为政府分忧,不断扩大集团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版权所有: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 邮编:53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