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协议书

作者: 时间:2015-12-18

 

广西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协议书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同意组建广西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的批复》文件精神,由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牵头组建广西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携手搭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合作平台。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各成员单位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共同发展原则组建本集团,集团名称为“广西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集团总部设在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宁校区内。
二、本集团各成员单位承认并自愿遵守集团章程,达成契约关系,享有集团章程规定的成员单位的权利,自觉履行集团章程约定的义务。
三、本集团以协同育人为纽带,以培养培训学前教育行业高素质技能型应用人才为核心,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优势,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源互补,推进成员单位共同发展。
四、本集团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若干名,常务理事若干名,理事若干名。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按照集团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
 五、本集团成立后,根据发展需要,继续吸纳广西区内有一定规模的发展良好的高校、中职学校、幼教机构、行业学会及相关行业加盟,并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校际合作的途径与方法,共同为职业教育的发展贡献力量。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集团成员单位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自发起单位签字之日起生效。
 
 
发起单位:(盖章)                  加盟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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